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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深圳中考中考录取分数优先

来源:珠江晚报 2013-5-27 10:26:31

 

中考录取分数优先

中考志愿填报在即,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,今年我市中考成绩继续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,录取仍按照“分数优先,依照志愿顺序”的原则投档。

据介绍,单科标准分是指通过单科原始分转化,而得到的一种地位量数,它反映考生单科成绩在全体考生成绩中的位置。单科等级成绩则是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,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:A+(5%)、A(20%)、B+(25%)、B(25%)、C+(20%)、C(5%)。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%的特殊情况,则满分者均为A+,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。由于单科标准分是由单科原始分决定的,因此单科等级比例的上述变化并不影响考生的单科标准分。

按照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,我市中考不公布各科原始分和标准分,只公布六科标准总分和单科等级。标准总分是中招录取的主要依据,在标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。市教育局文件规定,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“分数优先,依照志愿顺序”的原则投档,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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